四平市政协机关学习制度
为创建学习型机关,落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出的“五新”要求,特修订本制度
1、 学习时间。每周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,无特殊情况不能占用,如因事占用,需另行安排时间学习。
2、 学习内容。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“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”的要求以及领导签批的各级文件,领导讲话,理论文章,时事政策,以及统战和政协业务知识等。
3、 学习方法。集中和自学相结合,专题辅导和座谈讨论相结合。集中学习: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等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,统战理论和政协业务知识由秘书长或由秘书长指定各委(室)负责,重要内容由副主席组织,自学由各委(室)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,集中学和自学都要做好笔记。
4、 学习保证。
(1)组织学习时要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或指定书目,
(2)坚持考勤,做到有事请假,
(3)副处级以上领导每年完成2万字的学习笔记,科级以下干部和职工要完成1万字的学习笔记,
(4)副处级以上领导还要参加理论中心组组织的学习活动。
5、 学习效果。要结合本职工作,用学习的成果指导工作实践。同时,各委(室)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,拿出一至二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,个人要完成一篇以上学习体会或心得。